|
|
|
|
|
|
|
|
|
|
|
第九章 注册登记
公开发行的全过程主要围绕在SEC的注册进行
在SEC注册是通过提交一系列叫做上市登记书的法律文件,其内容由1933年法案规定。正如前面所述,私募(如第144A规则所规定的)不受1933法案规范。这些筹资文件的形式和内容是根据投资者的要求而编制的。在一些实例中,投资者对信息和披露的要求与1933年法案规定相同。
编制申请上市的登记书或上市文件的过程即使比较顺利,也会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全部步骤会持续4至6个月。在此期间,一系列的计划和复核会议(通常指"全体会议")将由公司管理层与公司顾问、承销商及其律师以及公司会计师共同参与。在这些会议上,应确定一个时间表,明确各自责任,讨论文件组成,决定募集金额和用途,提供财务和法律资料,复核申请上市登记书或上市文件的草稿,以及评估其他与公开发行有关的各个方面。
这一较长的时间表在很大程度上说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而公司律师负责这一过程方方面面的细节。根据1933年法案规定,如果发现错报或在上市登记书中有隐瞒情况的,所有有关各方将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上市小组的成员各司其职,进行"审慎性复核"或调查,确定上市登记书或招股说明书有关资料和报表的正确性。
在公开上市过程中,一旦初始的上市登记书完成,就要在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并供其审核。在此期间,可以将初始上市登记书或"临时招股说明书"向潜在投资者发放。证交会就上市登记书提出问题,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上市登记书必须经过修改。你的上市方案必须被股票发行所在的州政府审核并批准,而且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必须批准承销商的酬劳方案。一旦这些要求解决了,就可以把最终的上市登记书备案,上市融资便开始了。
正如第六章所指出的,一个公司可以以保密的形式向SEC提交上市登记书草案或要求在申请上市前与SEC进行协商讨论。这一处理方法既解决了问题,又可以避开公众的注意。
职责
一般来说,公司及其管理人员申请上市登记书的准备工作做得越充分,外部专业人士也就越有效(也就越节约成本)。每一方人员都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各方也必须相信其它方可以完成所担负的任务。所有各方人员每个人对上市登记书的完整、正确均负有义务,登记书中任何一部分中的错误都有可能影响到所有有关各方。
公司管理层。对于管理人员来说加快其工作进程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为公司的外部顾问准备一份最新的、详细的商业计划作为参考。这一计划不仅应包括公司对未来的计划,还应分析公司在业内所处地位,所在市场的情况,对竞争对手的评价,对其产品及服务进行全面的描述并对公司业绩的弱点进行分析。
公司律师。公司律师的首要责任是辅助公司管理层准备作为法律文件的上市登记书。当他们有疑问需要资料时,就会与公司管理层联系。律师的职责就是依据收集到的信息辅助公司管理层决定哪些内容应被包括在上市登记书中(比如重要有用的事实),以及他们应以什么形式在上市登记书中反映出来。律师还应为即将公开发售的证券的合法性出具一份法律意见。
会计师。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为上市登记书出具一份正式的财务报告。这表明会计师必须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如前所述,如果公司在近年来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那么按照证交会的要求而提交财务报告就容易得多了。公司的会计师还有责任审核上市登记书草稿的准确性。如果包含在上市登记书中的基础财务报表不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就必须由管理层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份经由会计师审计过的调节表。
重点问题
审慎性复核。完成一份上市登记书会花费4个月或更长的时间,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参加项目的专家都必须确认所有必须进行的审慎性复核工作都已完成。对于私募的情况来说,所有参加者都被建议进行所有必要的审慎性复核,而对于公募的来说,就不是建议而是要求进行所有必要的审慎性复核工作。
根据1933年法案规定,在上市登记书生效时如果登记书中的资料有重大事实的错误或遗漏,有关方面须承担责任。所有参与上市的人员,包括在上市登记书上签字的公司董事、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主管等)、承销商以及其他专家(比如独立会计师等)都有可能负有责任。而无论是由于非恶意原因还是由于审慎性复核造成的失误,公司都应对重大失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很大程度上,审慎性复核应包括专家们就公司经营情况、招股说明书中提到或未提到的事项向管理层提问质询。
所有主要的公司文件及相关信息。公司律师以及承销商的律师将审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会议纪要、主要合同、雇佣协议、股票期权方案以及其他重要文件来确保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事实准确性。他们还将向所披露的信息进行确认,包括他们的姓名、以往工作经验、直接或其他收入、期权、股权证及其他权利、与公司的交易、保证赔偿协议以及名义或实际上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即那些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股票或投票权、投资权)。在一些情况下,他们会约见个别董事会成员和主管,以确认他们能够理解这些问题,而且法律顾问也能够理解他们的反馈意见。
财务报告。招股说明书中应包括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此财务报告需熟悉美国审计及会计的专业人士认可。在得到会计师同意后,才可将其出具的报告纳入招股说明书中,并称其为会计审计专家。在他们同意之前,会计师必须根据文件日期来更新审慎性复核报告,并对期后事项进行调查来决定他们所出具的意见及审计的财务报表是否依然恰当。此调查包括对所有最后一版会计师报告出具之后所发生的事项或者其他新获悉的事项,以及由于当时不知道而未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事项。会计师还应对上市登记书中的中期财务报表进行复核,如承销商有要求还要进行审计。他们还须审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寻找任何出现在报告中财务与非财务部分之间不一致的地方,以及任何未被披露的重大事项。会计师还须按承销商的要求提供一封有关上市登记书中的所披露财务数据的安慰函(安慰函见下面解释)。
安慰函。在申请上市初期,承销商应与公司及其独立会计师开会讨论财务报告使之与独立会计师的"安慰函"一致。承销商要求这些信函的目的是对招股说明书中出现的、但却未包括在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和会计资料进行"合理性调查"时有所帮助。一般会出具两封信:一封是在生效日出具,另一封是在结束日出具。在初步申请时,还有可能要求出具第三封信函。安慰函的出具要依据一定的规则。会计师应在第一个到期日前向承销商提供安慰函初稿,以便承销商判断安慰函的内容是否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这一程序通常包括招股说明书与会计帐目或财务报表中所含数据之间的比较,最后一次审计期之后发生的财务状况以确定是否存在一些销售或收入的下降趋势或其他未充分反映在文件中的趋势。公司最好能够参与安慰函的内容范围确定,这样你才有可能指出一些潜在的问题,并与承销商一起在发行之日前解决。例如:最后几个月的销售额会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原因可能很好解释。如果你知道安慰函中将指出这一现象,你可以与承销商讨论这一情况,以使他们不至于感到惊讶而导致上市延期。
上市登记书
上市登记书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部分为招股说明书,为上市的法律文件,通常以小册子或指南的形式分发给潜在认购者。第二部分包括附加资料,如果公司通过电子文件提交登记书,或直接将登记书交到证券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公众可以通过SEC电子数据收集和反馈系统(EDGAR)在网上进行查询。
第一部分:招股说明书
说明书的形式包括一系列详细的项目以及说明,对必须披露的事实进行相应的解释。因为招股说明书是一份销售文件,通常以叙述性的形式书写并且有较固定的模式。证券交易委员会最近执行了一条新规定,要求在文件中的一些部分使用"朴素的英语"。证券交易委员会强调应认真地、有逻辑地组织招股说明书的信息,并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编写。
招股说明书为两个相互矛盾的目的服务,一方面,作为股票发行的基本销售手册,应尽量阐述好的一面。另一方面,为了保护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管理人员以及承销商免于承担1933年法案中规定的法律责任,不应以那种营销式推销语言来表述。因为强调全面的披露,所以在强调你公司所有优势的同时,还应指出存在的缺点。阅读业内和本地区其他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可以帮助你编写说明书第一稿,并为你公司的风险因素和潜在弱点提供参考。
证券交易委员会并未就招股说明书中所包含具体信息的顺序有任何要求,但实际操作中通常按如下顺序编写:
封面。外封面包括公开发售的主要事实,包括申请公司的名称,将发售的证券的名称和数量,发售表(采用股权融资时应包括公开发售的价格,承销商所得的折扣,公司的净收入,股东出售股票后的每股净收入和净收入总额),以及招股文明书出具日期。内封面和外封底应包括目录和分发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
招股说明书概要。招股说明书中的第一面应突出证券发行的显著特点,包括公司经营,上市,资金使用以及风险因素的描述。还应披露财务信息摘要。因为这段概要将成为潜在投资者决定是否购买该股票的基础,所以应花费较长时间精心编写这段概要。
公司。应提供一段关于公司情况的介绍性文字,解释公司从事的行业,主要产品,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所在地。这些内容通常包括在招股说明书概要中。
风险因素。招股说明书通常会讨论主要风险因素,比如说缺乏经营经验,累计亏损,近期的经营亏损,公司对关键人物或重要客户的依赖,市场的不确定性,技术变革以及公司所处地区的不稳定。上述风险中的大多数与行业经营环境有关,或是新兴公司的特点,而其他方面则是你公司所特有的。正如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部分所写的,注意那些在风险因素中应加以强调的问题。
收益的使用。这一部分应说明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解释所筹资金的用途。这一部分必须认真准备。公司必须在公开发售之后将一份报告呈交SEC备案,解释所筹资金的真正用途。
股利政策。公司应解释以往股利发放情况和未来发放股利所受的限制。许多非美国公司从不发放股利,而是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扩张。公司必须披露其不准备在近期内发放股利的意图。
资本化。这一部分包括公司上市前与上市后的资本结构(负债和权益)。
稀释股权(股权融资)。如果公司上市价格与公司管理人员、董事及主要股东为其持有股份支付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就要导致购买者股本权益的稀释。通常将新投资者与现有股东所支付的价款相比较,并比较股票的净帐面价值以及新投资者支付的价格。
财务数据摘要。上市登记书应包括过去五年中每一年的财务报表(如经营不足五年应为开始经营日到现在)以及其他中期财务报表,如果财务报表不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则这些财务信息应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调节表。其目的在于突出公司财务状况及其经营的一些重要趋势。所以,这些资料应包括经营收入,持续经营的收入或亏损总额及每股收入或亏损(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会披露其损益表中的大部分具体内容),流动资金,资产总额,长期负债和可回购优先股,股东权益和每股红利。
管理层关于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投资者希望管理层能解释经营情况或是重要趋势,特别是对未来经营有负面影响的部分。管理层应披露这些趋势,或是那些对营运资金有影响的事项,必要的资本支出事项以及这些支出的资金来源。应就年与年之间的损益表上各基础上的重大变化作出解释。公司使用"沸腾的盘子"("boiler plate")来对这一部分进行披露,特别是关于风险的披露,可能会招致SEC的质询。 所披露的信息必须是充分的,并且针对发行者的现状。
此外,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所有提交报告的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的未来趋势(包括正面及负面)。这种形式的披露可以减少日后的意外事件,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在美国,大的上市公司的财务官员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规定,会受到民事或刑事处罚。
经营情况。这一部分通常是最长也是最难编写的部分。其目的在于为读者提供能够评价公司产品及行业的充分的、真实的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公司过去五年的发展历史
●公司下一年度经营计划(特别是公司在前三年的经营中没有收益的情况下)
●主要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
●公司主要市场和分销方法
●任何公司已宣布开发的新产品的情况
●原材料的来源
●专利、商标、许可证、公司特许权、政府特许权等
●公司业务受季节因素影响的程度
●营运资金的运作(特别是如果你被要求为满足快速发货要求而存有大量存货或如果你为客户提供延期付款条件)
●依赖于一个或几个客户
●公司已经确认的在手订单的金额
●政府合同
●行业的竞争形式
●过去三年的研究开发费,包括那些由他人提供基金的项目
●环境问题
●员工人数
●分地区、分行业的收入、经营收益或损失以及资产
●出口销售收入
●实物资产,包括自己拥有的和租赁的
●未决的法律事项
●"2000年问题"及相关事项和推行欧元对行业的潜在影响
管理层和主要股东。这部分主要提供关于管理层人员和主要股东以及他们和公司的财务关系的背景信息。你必须提供:
●董事会和执行官员和名字和年龄,他们的商业经验、报酬(包括股票期权、资金和其他非直接收入)和任何其他集团的雇佣关系或中断关系
●所有的股票期权和其他员工福利计划摘要
●所有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和其他实际持股超过任何一种股票总值5%的股东
●公司管理人员、董事和主要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
●由公司提供给管理人员或股东的贷款
●如果公司创办不足5年,则应披露公司和其创办者之间的交易
关于股票摘要。这个部分提供股票票面或规定价值,解释股票的特权,各种股票的转让,任何已发行的股权证或核定股权也应被披露。
承销商的情况。这部分应说明发行和销售计划。承销商组织的成员及其所购买股份、承销商的职责、赔偿保证,以及公司与承销商之间的重要关系均应披露。
另外应披露的事项包括法律意见,专家鉴定,及如何获取进一步信息等。
财务报表。招股说明书的最后部分为财务报表,包括:
●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最近三年经审计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
●如果招股书中最近期的财务报表距发行前超过10个月的时间,SEC则要求提供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表。然而,承销商和美国投资商习惯于阅读季度报表,因此,很多发行文件中包括这些资料。需要提供最近一年的中期财务数据,投资人也许还会要求以前年度的中期财务数据。
第二部分:附加资料
上市登记书第二部分必须以问答形式表述。要求披露发行及销售的费用(不含承销商佣金),董事会和管理层赔偿保证,过去三年内公司注册债券的销售情况。还需要包括各种文件,如承销商协议,公司章程及法规,股票期权计划,养老金制度,以及一些公司有重要意义的或是在招股说明书中特别提到的合同(例如:雇佣合同,租赁及抵押合同,以及关键的供应合同)。公司也许需要对一些合同的重要条款保密。如果经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此类条款可以不披露。获得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保密批准不是一个自动过程,公司需要与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官员进行大量讨论,而且可能造成上市延期。
"临时招股说明书"
临时招股说明书在SEC备案之后,立即分发给相关的承销商组织。临时招股说明书因其封面有一段用红墨水印刷的说明故称为"红鲱鱼"招股书,其文如下:
下面包含的信息有待完善和修改。关于此证券的上市登记书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备案。这些证券不得在上市登记书生效之前被销售或承诺购买。这份招股说明书不应该被视做发盘或发盘请求,且在上市登记书生效日之前和其他根据证券法批准之资质生效之前,任何视此等同发盘、请求或交易即为非法的州内销售。
临时招股说明书可向公众发放。但不应包括准确的上市价格(通常会包括一个价格范围)。
印刷
在全球各大城市中专门从事财务印刷的公司很少。这些印刷商必须十分关注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招股说明书和上市登记书的形式、格式、印刷规格等方面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印刷商还应重视客户对完整性、准确性、保密性和时间的要求。上市登记书所有表格最好使用EDGAR系统进行备案(对非美国申请公司无此要求)。主要的财务报告印刷商通常会设置模板以适应EDGAR的要求。自1995年开始,证券交易委员会的EDGAR系统开始通过网络(www.sec.gov)提供大多数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资料,这可能对你草拟上市登记书十分有用。
如前所述,印刷成本因修改的次数以及初稿和最后一稿之间修改的程度而有很大的不同。一旦报告印刷出来,人们才会发现那些在草稿中被忽略的细节。修改的成本是高昂的,不断修改就不断地需要重新印刷出来,这就需要加班。但修改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需要反映市场的变化。但是通过周全的计划和组织,就可以将之减少到最低限度,节约时间、金钱、减少挫折感。
让每个人都参与阅读早期的草稿,在将你的"最终稿"交付印刷之前尽可能在公司内部把工作做好。说明书封里、说明文字、符号解释、饼图和图表等的颜色应先征求每个人同意。本说明书的装饰应像其他任何部分一样准确。比如,在一家公司的登记书中,使用了四种颜色的说明文字说明不同的产品。
登记书的最终印刷可能一夜就完成了。只要登记书生效,最后版本的招股说明书就印刷出来,以便第二天发放。好的财务印刷商会理解你的时间限制,会配合你进行工作。
SEC复核
上市登记书的草稿需要由SEC企业融资部复核,由其决定披露是否符合1933年证券法的规定。他们几乎总能找出缺点或是需要质疑或进一步说明的地方,并通过电话或一封评论信告知于你。
融资部可能使用的审核程序有四类。对于欲上市的非美国公司几乎总是使用惯常审核。这四种审核方法有:
粗略审核。如果初始审核总的来说令人满意,融资部可能就决定使用粗略审核,不提出口头或书面的意见。融资部会写一封信,说明进行了粗略审核。有时会要求你、你的会计师和承销商出具信函来说明你们已知晓只进行了粗略审核,并且都知道各自根据1933年法案的法律责任。
简要审核。简要审核与粗略审核几乎一样,只是融资部在他们有限的审核的基础上发表少量意见。
惯常审核。在这种审核中,SEC分析员、律师和会计师详细复核上市登记书,各人提交一份意见由部门负责人汇总。
延迟审核:这是最坏的可能。如果初步审核证明该上市登记书写得太差或显示出的问题很严重,不值得融资部花时间写评论,就会给你一封信,建议撤回上市登记书。
SEC的建议信一般会要求上市登记书或招股说明书做修改。根据改动程度不同,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行动。
●如果融资部人员、你的律师和承销商认为变动很大,你必须将修订文件提交SEC备案,并将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发给所有的承销商及销售组成员。如果公众投资者收到他们的购买确认前必须得知这些变动,你应该将修改过的招股说明书分发给这些人。
●如果变动不那么大,融资部人员仍然会要求提交生效的修订文件,然后对变动进行评论。
●如果变动不大,就可以通过电话讨论并将变化包括在"定价修订"中。
最后,提交最后的定价修订版。包括根据SEC意见所做的修改,发行价格,承销商佣金和其他与发行价格有关的在临时招股说明书中省略或需修改更新的信息。该招股说明书常指定预计招股说明书生效日,并将去掉"临时"字样。如果在预计日期未能生效,必须发行另一份修订版。
完整的上市登记书在向SEC提交备案二十天后自动生效。然而,SEC有权将某一上市登记书的生效日提前。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肯定要依赖于修改定价修订稿定稿之日交易完成之时的市场条件。采用包销方式的主承销商没有一个希望冒险,即协定售价在法律规定的20天等待期到期后是否仍为合适的价格。因此,对公司来说将有效日提前到价格修正的日期是十分必要的。这可以通过填写一张提前申请表与价格修正文件一同递交。
SEC有时会加快注册登记书的生效日,并允许公司将虽无法律明确规定,但SEC本身却认为重要的信息包括在注册登记书中。所以实际来讲,在申请上市登记书生效日时,你需要与SEC就其反馈意见达成一些共识。
如果证交会批准了你的提前申请,就会发布公告宣布登记书生效,并通过电话及书面确认通知你。
一旦收到登记书生效通知,你应让印刷厂完成最终的招股说明书的印刷。该招股说明书应发给收到了招股说明书草稿的所有人并与销售确认书一起发给那些表示有兴趣购买股票的人。
蓝天法案和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清算
即使你已将登记书递交证券委员会归档,你的证券必须符合股票出售各州的"蓝天"法。"蓝天"是各州证券法中通用的名称。这一名词来自俄亥俄州的证券法立法法,该法阻止"正如蓝天没有脚一样没有根据的投机活动"。
1933年法案解决了信息全面披露的问题。不论多投机的投资或多高的风险,只要你进行了全面披露,你就满足了联邦法律的规定。与之相对,一些蓝天法授权州政府出于证券收益的考虑阻止其发行,即使是已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披露。有些州有下列例外情况,如过多的已发行股权,公众投资者导致股票过分稀释及在以往以低价向内部人士发行过股票。
很多州不允许在递交正式蓝天申请之前散发临时招股说明书,这样一旦递交登记书,就要仔细处理各种文件。
主承销商可能会建议在哪一州发售证券,以及各州准许销售的证券数量。承销商的律师会处理各种文件,从某些州的销售意向通知书到另一些州的上市登记书申请等。
SEC的规定要求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清算承销商的报酬。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不仅要复核承销商的折扣,还要审核那些承销商在发行期间被认为收取的酬金(包括期权或股权证和通常由承销商负担的猎头费用和杂费),以确定承销是否公平合理。
为使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有足够的清算时间,并为可能要求的承销协议变更留出时间,承销商的律师应在递交登记书后尽快申请证券交易商协会复核。
|
|
|
|
|
|
|
|
|
| Copyright 2004 Bonanza |